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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地铁偷拍事件带来的反思
自广州地铁8号线“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”事件之后,连日来,有关偷拍的消息持续占据热搜榜。
先是成都地铁上,一男子被两女子指称鞋面装摄像头偷拍,再有一男子偷拍女生后当面删掉照片,同时还有杭州女大学生怀疑被同校男研究生尾随偷拍,每个案例具体情况都不同,有的还在持续发酵,持续引发网友大量讨论。一方面,很多网友纷纷为当事女生的勇气点赞;另一方面,也有不少人担心,在地铁这类公共场所刷手机,被误判为偷拍的几率很高,或可能导致“人人自危”。
怀疑被偷拍怎么办?怀疑错了又该怎么办?对于一个有着超10亿网民的社会而言,这样的探讨非常必要也很有价值。数据显示,近五年(2018—2022年)因肖像权纠纷被起诉案件超1.1万件,是上五年(2013—2017年)的5.2倍。如何既能保护人们肖像权隐私权,又避免伤及无辜,是当下必须认真思考和有效应对的问题。
在此之前,有两个问题必须达成共识。
一是必须保护举报者的正当权益。随着社会进步、网络发展,人们对个人肖像权及隐私权的保护意识日益提升,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,不容许偷拍是底线问题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光偷拍女性不被允许,偷拍男生也是违法行为,请勿被少数煽动性别对立的言论带偏节奏。
二是必须及时为受害人恢复名誉。一些网友尤其是男性担心,一旦被怀疑有偷拍行为,便“跳进黄河也洗不清”,很难讨回公道,必然会被“社死”。例如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,仍被对方曝光于网上;成都男子地铁上被怀疑用鞋偷拍后,在等待民警过程中全程在地铁站内靠墙站立,要忍受周围人异样的眼光。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然人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。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,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。这启示我们,如果确认没有偷拍行为,应该主动道歉,受害人也可以进行维权。
可以说,几起地铁偷拍事件,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维权课,让我们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认识到,“侵权式维权”并不可取。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类似情境中正确维权的流程指引,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在公众场所营造保护隐私、反对偷拍的浓厚氛围。(六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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